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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大华理事长在全国部分省市志愿服务基金会工作交流暨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

来源:   2018-06-21 15:12:32   字号:[ ]

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发展的

理论思考与探索实践

石大华

 (2018516日) 

   

非常高兴参加这次研讨会,和大家一起交流研讨志愿服务特别是基金会方面的一些认识和体会。下面,我想讲四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关于这次研讨会。

这次全国志愿服务基金会研讨会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全国志愿服务基金会工作的理论研究,交流各地方基金会的工作情况,并就工作中取得的成绩、遇到的问题,以及下一步的思路和对策进行研讨交流。通过一天多的交流研讨,应该说,这次会议取得了圆满成功,达到了预期效果。

1、这是一次志愿服务基金会的工作交流会。2015年7月,我们曾在吉林延吉召开过“全国志愿服务基金会工作座谈会”。近三年来,各地方基金会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积极探索创新,不断开拓进取,在志愿服务工作中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积累了宝贵的经验。通过这次会议,大家可以交流工作情况、畅谈经验体会,相互学习借鉴、共同交流提高,从而进一步推动基金会的发展。

2、这是一次志愿服务基金会的理论务虚会。近年来,随着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有关志愿服务的理论研究也在不断深入。但志愿服务基金会的理论研究几乎是空白。所以,今年我们与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启动了《志愿服务实务丛书》的编辑工作,并请中国人民大学的专家教授参与编写。《丛书》共10册,其中有一册专门写志愿服务基金会。这次研讨会上,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深入探讨、集思广益,发表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应该说,这既是一次志愿服务基金会的理论务虚会,也是一次志愿服务《丛书》编写的集中调研会。

3、这是一次推进志愿服务基金会发展的研讨会。任何工作都要在实践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进行理论升华,再用以指导今后的实践,从而才能不断增强工作的指导性和实效性。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后,我国的志愿服务事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志愿服务基金会如何抓住机遇、趁势而上、加快发展,展示新的更大的作为,迫切需要通过这次会议,进行深入的理性思考和广泛的交流研讨。会上,大家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进行了深入的研讨交流,有理论思考,有实践经验,有工作思路,也有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这对于我们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金会工作,推动全国志愿服务基金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个问题:我国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现状。

1、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状况。志愿服务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志愿服务组织是以开展志愿服务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汇聚社会资源、传递社会关爱、弘扬社会正气的重要载体,是形成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社会风尚的重要力量。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进程, 我国志愿服务事业快速发展,志愿服务组织不断涌现,对促进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开展,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社会治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相关政策法规不断健全。先后颁布实施了《慈善法》、《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特别是去年又颁布实施了《志愿服务条例》,为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志愿服务队伍不断壮大。经过20多年的普及推广,我国志愿服务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发展。截至2017年底,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的志愿服务组织已有1.1万家,志愿服务团队已有56.7万个,志愿服务站点已达9.2万个,实名注册的志愿者超过8500万人,发布的志愿服务项目超过110万个,记录的志愿服务时间达到8.8亿个小时。志愿服务领域不断扩展。各地各部门积极支持志愿服务组织广泛开展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救灾、助医、助学等领域和大型社会活动志愿服务,促进了志愿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社会化发展。特别是近年来,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部署要求,聚集脱贫攻坚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形成了青年志愿者、社区志愿者、企业志愿者、公益组织志愿者等多种形态、相互补充、共同进步的良好态势,在提高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加强社会治理创新、保障改善民生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应该说,新时代的志愿服务事业,正在以前所未有的态势蓬勃发展。

2、志愿服务基金会发展状况。基金会作为社会组织的一种基本形式和制度形态,它既有别于企业,又有别于政府; 同时,作为一种非营利组织,又有别于其他类型的非营利组织。基金会的基本属性有四个:即公益性、非营利性、非政府性和基金信托性。中国基金会的发展呈现如下特点。第一,政府发起、行业特点。由于在基金会准入规制方面采取“双重管理”的制度,从基金会发起、设立,一直到活动开展和组织运作,大都必须找到“挂靠单位”,因此基金会对党政机关特别是业务主管单位高度依赖,缺少独立性,而且行业特点也非常明显,服务具有局限性。第二,慈善宗旨、公益目的。《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所以基金会从设立之日起就必须有非常明确的公益宗旨,面向社会公益慈善领域的特定或非特定人群,从事“以公益事业为目的”的活动。公益目的决定了基金会的公益慈善导向,这一特点使中国的基金会能够承担起社会伦理性的使命,动员社会资源对弱势群体进行组织性的救助,其作为“第三部门”在“第三次财富分配”和有效、公正地配置社会资源时做出独特的贡献。例如,汶川大地震中的捐赠活动创新了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格局。第三,募集资金、项目推动。在《基金会管理条例》出台后,基金会仍表现出以聚财为要的特征,如在遭遇汶川地震、玉树地震、1998年洪灾等巨大天灾时的全社会爱心总动员,形成公益财产集聚态势,从而解决了基金会发展中的资金难题。基金会为了募得善款,必须做创意公益慈善项目,以通过品牌项目宣传造势、募集资金、扩大影响。而为了把募得的善款“散发”出去,也必须通过创意公益慈善项目而实施公益救助,从而形成良性循环。如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希望工程”、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母亲水窖”等,都形成了具有社会号召力的公益品牌。第四,规模零散、地域局限。从总体上看,中国的基金会不仅数量不多,而且规模不大,无法形成公益资产的规模优势。规模零散限制了中国基金会开展公益活动的领域、空间和能力,难于在一些突发事件和重大社会问题上发挥积极作用。《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基金会分为公募基金会和非公募基金会。公募基金会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全国基金会可以在全国开展项目,地方基金会则只能在其注册区域内,并规定了分级管理、属地管理的原则。从管理上看,这些规定无疑是必需的,但同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基金会开展公益慈善活动的范围,也限制了中国基金会向海外拓展的眼界和雄心。如何加强合作、优势互补,进一步推动志愿服务基金会的发展,这也是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深入研究和积极探讨的一个重大课题。

3、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发展状况。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是我国志愿服务领域唯一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支持推动各地各部门开展志愿服务工作。20092月,根据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经民政部批准成立,2013年与中央文明办脱钩,由民政部直接管理,并被评为国家“AAAA级基金会”。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业务范围主要包括:资助扶贫济困、扶弱助残、帮老助幼、支教助学、抢险救灾、环境保护、科技传播、医疗卫生、治安防范、社区服务以及其他推动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发展的各类志愿服务公益项目;资助志愿服务的理论研究和宣传;资助或支持对志愿服务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的奖励工作;开展与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国外友好团体和人士,以及国际组织、基金组织的友好往来,增进相互了解,推进并实施体现国际人道主义、弘扬中华文化的国际志愿服务公益项目的援助与合作。

近年来,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按照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基金会《章程》,坚持“把爱心献给最需要关爱的人,把服务献给最需要帮助的人”的价值理念,为推动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资金募集取得突破。2016年,募集资金 1359 万元,其中非限定性捐赠企业 11 367 万元,限定性捐赠企业6 992 万元。2017年,我们坚持以项目为载体,募集资金4980余万元,为年度目标3500万元的150%,其中线上募集520万元,线下募集4460余万元,探索了资金募集的新途径和新模式。项目运作依法合规。先后组织实施了“放歌京张高铁”文艺演出、“邻里守望”、“志愿濮阳”、“中铁扶贫”、“志愿医生”、“饮水思源”、“联想进取班”、“九九公益日”,以及京东方、北京银行、东华软件、百灵天地、紫光集团、广联达软件、北新集团等项目,在项目决策把关、策划组织、运作实施、资金使用上,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办事,并积累了值得借鉴和复制的宝贵经验。运行机制不断完善。按照基金会《章程》,我们坚持练内功、打基础,切实加强基础性工作。建立完善了15项规章制度,规范了管理行为。加强了网站建设,较好发挥了网站资金募集和对外宣传的功能,并开通了基金会官方微信和微博,制作了基金会宣传手册,成为展示基金会形象的重要窗口和靓丽明片。队伍建设得到加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了一批年轻专业人才,返聘了一些退休老同志。目前,基金会基本形成了机构设置比较健全、人才队伍初具规模、人员结构基本合理、思想作风相对过硬、能够适应基金会发展的工作格局。同时加强了学习培训,组织了严格考核,建立了激励机制。认真落实中央“两个覆盖”要求,成立了基金会党组织和工会组织,突出抓好在职党员和退休返聘党员的教育管理,积极开展党内活动,充分发挥了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与其它基金会相比,我们还存在许多差距,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强改进。

第三个问题: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理论思考及历史机遇

志愿服务是现代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符合社会发展规律和体现时代特征的时代潮流。在经济社会发达国家志愿服务活动十分活跃,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良好的社会声誉,已逐渐步入组织化、规范化和系统化的轨道,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运作机制和国际惯例。在我国,志愿服务作为一项大规模的道德实践活动,以爱心传递人类社会守望相助、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正能量,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总之,志愿服务是一项宏伟的事业,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建设。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新时期,如何推动中国特色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迫切需要我们进行深刻的理论思考和大胆的探索实践。我感到,需要厘清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

1、国际模式与中国特色的关系。志愿服务不是中国特有的,国际上有多种志愿服务模式,我们可以学习借鉴,但不能照抄照搬,必须立足我们的国情,结合志愿服务的形势、任务和工作实际,探索和推进中国特色志愿服务。根据联合国定义,志愿服务有三个特点:不追求经济回报;服务出于个人自愿;造福他人和社会。《全球志愿者宣言》指出,志愿服务是公民的基石,它可以激发人类最高贵的情操——追求全人类的和平、自由、机会和正义。中国特色志愿服务具有以下特征:一是党的领导,具有鲜明的政治性,这既是我们的国情,也是中国特色志愿服务的政治优势;二是中国传统文化支撑,中国志愿服务有着自己的历史背景和理论体系,集中体现在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是我们的根基所在;三是雷锋的榜样作用,通过学雷锋志愿服务,实现了学雷锋与志愿服务的深度融合,形成我们志愿服务的民族特色和民族品牌;四是服务人民,坚持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这是中国特色志愿服务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在学习借鉴国际模式的同时,我们要坚持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文化自信,积极探索和实践中国特色的志愿服务。

2、志愿服务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志愿服务具有重要的经济功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理论是中国特色志愿服务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志愿服务是福利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公共事业发展和经济公平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因此,我们可以从经济发展和经济公平两个范畴认识志愿服务和经济发展的关系。第一,志愿服务是人力资本增值的过程。例如老年人参与志愿服务,实际上是人力资源的再开发,是人力资本的重要增值,对于促进志愿服务社区化、常态化,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志愿服务会产生一定的经济成果,随着志愿服务的普及和发展,中国特色志愿服务的经济成果必将越来越突出。第二,志愿服务是体现经济公平和社会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志愿服务主要针对弱势群体,可以缓解市场经济中优胜劣汰造成的部分弱者利益受损,可以调动社会所有个体的余资余力,在弱势群体与政府以及社会公众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使各种辅助资源更能直接有效地运用于弱势群体。

3、志愿服务与社会建设的关系。志愿服务与社会建设具有密切的关系,它涉及到社会参与、社会组织等社会建设基本结构,连接着社会民主体制的基础性建设,直接关系到社会意识形态建设。志愿服务是建设民主法治国家,推动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第一,志愿服务是公民积极参与公共事务最重要的途径,它激发和推动个体的社会参与,连接着民主体制基础性建设;第二,志愿服务解决并推动着人与他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自我的良性互动,对于推动公平正义、促进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第三,志愿服务组织是一个大众参与的拓展正能量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它对公民社会的发育具有特别的重要意义;第四,志愿服务不仅为弱势群体提供物质帮助和生活服务,更重要的是给受助者提供了情感上的支持,弥补了弱势群体及其他群体在精神方面的需求,根本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第五,志愿服务倡导的是“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追求的是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关系,培育的是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弘扬的是全社会的正能量。因此,志愿服务是一种社会道德文化建设,已经成为新时期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价值,必将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进程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4、志愿服务与人的发展的关系。人具有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双重属性。社会属性是人的根本属性。作为一个生活在社会中的个体,人不仅要遵守各种社会规则,不犯法违规,同时还必须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履行自己的社会职责,与其他个体建立起互帮互助的和谐关系。客观而言,人的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从本质上来说是“索取”和“奉献”的关系,人在“利他”的过程也会是一种“为己”,在对他人对社会“奉献”财力、物力和精力、技术的时候,也“索取”到了快乐、满足,特别是实现自我价值的高层次需求和心灵上的慰藉。这种“为己”和“利他”之间,“索取”和“奉献”之间的辩证关系,正是人的社会性的一种表达,是人的本质的体现。志愿服务能够激发个体活力,符合现代人的精神特征,可以提高生活质量,满足人的多元化需求。因此说,志愿服务是社会活力的体现,它适应当代人的内在需求,回答了人的自我实现和社会实现之间的关系问题,是个体获得社会肯定实现自我价值的重要平台。

5、当前发展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基金会最初以“慈善”的身份出现,多做些“雪中送炭”的事情。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变革以及非营利领域本身的深入发展,其功能也将发生根本性的拓展与提升,从慈善到公共服务,再到社会治理,成为一种引领社会变革与创新发展的力量。基金会的项目运作可划分为五个层级:即从以基础慈善为内容的“简单散财”和以企业化管理方式为核心运作技术的“流程化公共服务”,发展到以非营利管理技术与服务技术为支撑的“社会服务”和“公共参与”,最终上升到以价值、战略、社会思考为要义的“领域发展与社会变革”层面。当前,我们要从最基础最直接地向受助群体提供资金或物资援助的“简单散财”做起,逐步向“流程化公共服务”、“社会服务”和“公共参与”拓展,不断追寻更广泛和更深刻的社会意义与价值。

6、理论与实践的关系。理念来源于实践,是实践发展的必然结果,同时又是实践的科学指导。推动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必须把握规律、尊重规律,围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入开展志愿服务领域宏观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研究。首先,现代意义上的志愿服务在人类发展中尽管有百年以上的历史,但基本理论的研究一直较为滞后,西方学者对志愿服务的理论阐述大多集中在组织管理、项目运行等方面,较少有将其作为一个学科的全面、科学、系统的建构,迫切需要从理论上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讨。其次,志愿服务事业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等基本内容,也是经济建设和生态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因此,探索研究志愿服务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制度、理论、文化体系中的定位和作用,对于揭示志愿服务在“中国梦”伟大事业中特有的功能以及运行发展的特别规律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再次,志愿服务既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实践问题,既是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上的社会实践,也是社会事务管理的重要内容,迫切需要我们将生动的实践经验上升为带有指导意义的理论成果,进而推动志愿服务事业向更高层次的发展。

新时代中国特色志愿服务事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一是党的十九大为志愿服务事业指明了发展方向。党的十九大对社会组织、慈善事业、志愿服务等方面作出了重要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别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历史性重大判断,为新时代的志愿服务事业绘制了新的蓝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出了更高要求,赋予了终极使命。我们一定要深刻认识,我们所从事的事业,就是要通过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平衡地区差异、城乡差别和贫富差距,进一步补充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为实现全面小康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二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为志愿服务事业提供了广阔空间。改革开放之后,我们党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战略安排,提出“三步走”战略目标。解决人民温饱问题、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这两个目标已提前实现。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党提出,到建党一百年时建成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的小康社会,然后再奋斗三十年,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基本实现现代化,把我国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从现在到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特别是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我们一定要站在新的历史方位上,充分认识志愿服务事业在服务全党工作大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中,肩负着光荣而重大的历史使命,充分认识新时代志愿服务事业大有可为、大有作为,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建设一流的基金会。

三是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对志愿服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党的十九大对加强和完善社区治理、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制度,健全关爱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服务体系,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健康中国战略,以及推进诚信建设和志愿服务制度化等方面的内容作了深刻论述,充分彰显了志愿服务事业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重要作用,既为志愿服务事业全面参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提供了行动指南,也为志愿服务事业带来了全要素、全方位发展的历史性机遇。

四是《志愿服务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志愿服务事业提供了法律保障。2016年3月,全国人大十二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慈善法》,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了慈善活动中的主要行为和关系,包括政府与慈善的边界、捐赠者、受益人和慈善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等,对慈善活动、慈善组织的形式和概念进行了界定。为了规范志愿服务,保护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20176月,国务院颁布了《志愿服务条例》,并于2017121日施行。《条例》是我国第一部志愿服务专项行政法规,从法律层面进一步明确了如何做志愿服务、怎样促进志愿服务、谁来监管志愿服务,以及促进措施和法律责任等相关规定,将志愿服务纳入了法制化轨道,为志愿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第四个问题:加强和改进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工作的思路与对策。

1、要牢记使命、创新理念志愿服务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立德行善”的道德工程,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只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才能热爱志愿服务事业,积极主动地为基金会的发展贡献力量。实践中,我们总结提炼了把爱心献给最需要关爱的人,把服务献给最需要帮助的人的价值理念。就是要求我们不忘慈善事业的初衷,不忘公益组织的使命,自觉地用热情和努力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做到雪中送炭,不搞锦上添花。通过奉献爱心,为困难群体提供心理上的帮扶和精神上的关爱,在奉献爱心中升华自己;通过服务行动,为困难群体提供实实在在物质上的帮助,在服务行动中成就志愿服务事业。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把握志愿服务是人民群众的道德实践,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有效弥补政府服务和市场服务的不足和缺位,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的获得感。

2、要探索创新、大胆实践。在二届八次理事会上,我们提出通过三到五年的努力,力争把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基金会。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必须紧紧围绕这一目标,全力以赴做项目,不断探索新途径、运作新模式、创新新方法、总结新经验。一要积极争取政府支持。进一步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的沟通合作,积极争取政府购买项目,探索“国家部委+基金会+互联网”合作发展的新机制。二要复制推广既有项目模式。“志愿濮阳”项目,实现了基金会与区域性志愿服务组织的合作,我们要在条件相对成熟的城市深化合作,不断扩大影响,通过设立专项基金,推动项目落地;央企合作项目,进一步深化与大企业大公司的合作,根据各合作方意向,充分对接资源,力争取得新的突破;“邻里守望”项目,是志愿服务领域的重点品牌项目,在全国社区建设方面具有广泛的影响力,要以全国社区为依托,积极推广复制。三要不断探索新领域新模式。探索与民企合作新模式,在继续推进碧水源项目实施的同时,积极推动与圣火集团的合作,推动项目落地;探索与社团组织合作新模式,进一步加强沟通合作,建立专项基金,搭建合作平台,发挥各自优势,策划运作项目。探索海外项目新模式,结合“一带一路”战略,下力量推动海外志愿服务,对接华人企业家,鼓励华人华侨在国内做公益事业,力争实现海外捐赠新突破。对于这些项目,我们要进一步创新理念,把互利共赢、推动发展作为合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加强联系,寻求合作共赢的切入点,充分发挥基金会公募平台的优势,在帮助企业“做事”的同时,也推动了基金会的发展。同时要精心策划组织,做到“五个结合”:即综合专项基金与单项专项基金结合、限定性与非限定性结合、线上与线下结合、捐钱与捐物结合、和捐赠人合作与做项目结合,通过不断探索创新,做大基金会规模,推动基金会发展。

3、要利用平台、创造品牌。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是一块金字招牌,业务范围是全领域、全覆盖、全方位的。这个舞台足够广阔,为我们提供了充分施展才能的空间。但目前我们还没有充分利用这个平台,很多功能还没有发挥出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发挥各方优势,凝聚各方力量,形成双赢、共赢的价值取向,努力把基金会的平台做大、品牌叫响。一要加强与各地方基金会的联系与合作。近年来各地方基金会有了长足的发展,特别是通过这次会议,使我们进一步加强了沟通交流,地方基金会的一些成熟做法和经验值得我们认真学习借鉴,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的平台优势,也能够为地方基金会提供发展空间。二要充分发挥理事单位的作用。基金会的发展,离不开理事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目前,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有20家理事单位,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理事单位的联系,努力寻求合作项目,凝聚各方面力量,携手共同推进基金会的发展。三要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志愿服务联合会以及大型企业的联系。进一步加强与民政部的请示汇报,争取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帮助;进一步加强与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的合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策划运作项目;进一步加强与大型企业的联系,寻求合作空间,共同在志愿服务这个舞台上发挥各自优势,展示新的作为。

4、要健全机制、依法合规。一要认真贯彻落实《志愿服务条例》。《条例》是我国第一部志愿服务专项行政法规,为基金会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确保基金会规范运行。二要健全完善运行机制。明年民政部将对基金会进行评估考核,要从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社会评价四个部分逐项进行考核评估。我们要以此为契机,将考核评估的内容分解到各部门,逐项进行对标整改,从而进一步完善基金会运行机制,促进基金会提档升级。三要自觉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监督管理。特别是要严格执行《民政部直管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管理暂行办法(草案)》,对报批、报备和即时报告事项,要按照规定及时请示报告,确保基金会运行依法合规。同时还要接受税务、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接受捐赠人和社会公众查询监督,确保实施的每一个项目、募集的每一笔资金,都能经得起业务主管部门和审计的监督检查,经得起捐赠方、受益方和历史的检验。

5、要培育文化、凝聚力量。基金会不同于党政机关,也不同于企事业单位,是一个社团组织。但无论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还是社团组织,有一点是共同的,就是带队伍、干工作,必须要靠精神的动力和共同的价值理念,形成共同的力量。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特别要加大项目运作、资金募集等方面专业人才的引进力度,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乐于奉献的优秀团队。要注重培育基金会文化,在总结提炼基金会共同价值理念的基础上,着力培育基金会“团结协作、积极进取、乐于奉献、勇于开拓”的团队精神,靠崇高的事业集聚人才,靠文化的力量培育队伍,努力把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基金会。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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